股票名稱:銅峰電子
股票代碼:600237
安徽銅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2014年)
為建立和健全安徽銅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回報機制,進一步細化公司章程中關于利潤分配政策的條款,增加股利分配決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東對公司經營和利潤分配進行監督,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精神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安徽銅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回報規劃(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以下簡稱“本規劃”)。
第一條 本規劃的制定原則
1、本規劃的制定應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充分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回報,合理平衡和處理好公司自身穩健發展和回報股東的關系,實施科學、持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
2、公司股東回報規劃應充分考慮和聽取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意見和建議,經與獨立董事、監事充分討論,確定合理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二條 公司制定本規劃考慮的因素
公司著眼于長遠及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在綜合考慮公司盈利規模、經營發展規劃、股東回報、社會資金成本、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的基礎上,對利潤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證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第三條 未來三年(2012年-2014年)的具體股東回報規劃:
1、公司未來三年將采取現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未來三年,公司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如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發生,公司將采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十。
如果未來三年內公司凈利潤保持持續穩定增長,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批準,公司可提高現金分紅比例或者提高股票股利分配力度,以加大對投資者的回報。
3、未來三年,公司原則上每年分配一次利潤。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批準,公司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
第四條 利潤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決策程序
1、公司管理層、董事會將結合公司盈利情況、資金需求合理提出分紅建議和預案。公司董事會在利潤分配預案論證過程中,需與獨立董事、監事充分討論,并通過多種渠道充分聽取中小股東意見,在考慮對全體股東持續、穩定、科學的回報基礎上形成利潤分配預案。
2、在審議公司利潤分配預案的董事會會議上,需經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股東大會對現金分紅具體方案進行審議時,需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除安排在股東大會上聽取股東的意見外,還應通過股東熱線電話、互聯網等方式主動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及時答復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3、公司在上一個會計年度實現盈利,但公司董事會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后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應當在定期報告中詳細說明未分紅的原因、未用于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具體用途,獨立董事還應當對此發表獨立意見。
4、股東違規占有公司資金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分配的現金紅利,以償還其占用的資金。
第五條 股東回報規劃的制定周期及決策機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審閱一次股東回報規劃,在本規劃確定的期間屆滿前董事會應當制定新的回報規劃。
2、因外部經營環境或公司自身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確有必要對公司既定的三年回報規劃進行調整的,新的股東回報規劃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有關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議案,需事先征求獨立董事及監事會意見,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后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第六條 本規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安徽銅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7月5日